[分析]对组队游戏规则的设想

当惩罚变成奖励,游戏就失去了其平衡性。

如果想要多人组队类型的游戏中使所有人都以游戏胜利为目标,或许赌注就不该是spanking本身,而是选择权?


下面是一个新的规则设想。

本玩法需玩家至少可分为两队,每队至少要有一名可以打人的玩家和一名可以被打的玩家,即玩家总人数至少2+2=4人。游戏开始前需明确每个玩家的属性,是主是被还是双。

选择进行的游戏需要能够量化每个玩家的表现,如分数。表现更出色的玩家拥有优先选择权与结算权。

游戏结束后,胜方的每个玩家都可以向任何队伍中属性正确的玩家提出打人或被打的要求。但在场所有人每轮最多只能参与一次SP,玩家的要求按照玩家表现的优秀程度顺序先后结算。

“任何队伍”包括胜方队伍,但胜方玩家可以拒绝来自任何队伍的任何要求,败方玩家除了主不被打、被不打人以外,不可拒绝来自胜方队伍的要求。

胜方结算完成后,败方玩家可以向尚未参与SP的玩家提出属性正确的请求,但只有败方表现程度比其差的玩家才不能拒绝。


这样,是不是就不会有演员了?

话说忽然有种实现了想打队友的愿望的感觉(?你不对劲

这种类型应该适合熟人玩,不太适合破冰,破冰大概比较适合更有随机性和强制性的游戏(都没实践过的纯理论人在这说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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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丁
柳丁
路过
2022-02-15 19:29

也可以规定主特定一队,被特定一队
然后被一直故意输2333